結論
1)本次對空氣中其他粉塵進行檢測,共設7個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空氣中化學有毒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
的要求。
2)本次對噪聲進行檢測,共設7個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聲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高溫進行檢測,共設1個檢測點,屬于高溫作業Ⅰ級;崗位檢測結果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
接觸限值的要求。
建議
1)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
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尤其是降噪耳塞,并督促其必須佩戴,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
危害的作用。
3)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
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4)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
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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