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
安徽澤升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安慶市安慶高新化工園區皇冠路8號生命科技園8#樓B座4層 |
聯系人 |
檀兵龍 |
項目名稱 |
安耐吉(安慶)研發中心項目 |
||
項目簡介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2022年12月,安徽澤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安耐吉(安慶)研發中心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現場調查人員 名單 |
盧昭志、劉根、余毅 |
時間 |
2022.12.5 |
企業陪同人員 |
檀兵龍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四氫呋喃、鹽酸、二甲基甲酰胺、疊氮化鈉、二氯甲烷、甲苯、溴、溴化氫、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硫酸、碘、環氧乙烷、乙腈、三氯氧磷、二甲基苯胺、氰化鈉和噪聲。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屬于第九類第七十三項第1種(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確定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建議:(1)本項目應在設計、施工、生產時,認真落實本評價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對所提出的衛生工程設計及防護措施存在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產時加強維護管理,保證其正常運行和有效性。 (2)本項目涉及外協單位,應對外協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能力進行評估確定,對其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應急救援措施、警示標識、個體防護用品等進行考察,不得委托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能力的單位。如企業聘用臨時工作作業,應同時加強對臨時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為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安排職業健康檢查(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建設單位在出具本報告后,委托有設計資質的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