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用人單位 |
安慶市觀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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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安慶市大觀區海口鎮安寧村 |
聯系人 |
吳主任153 9191 1985 |
項目名稱 |
安慶市觀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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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安慶市觀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6月15日,經營場所位于安徽省安慶市大觀區海口鎮安寧村,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劉國強,經營范圍:混凝土攪拌、水泥制品銷售。現有員工21人(女工5人)。其中行政管理及其他人員4人(女工3人),一線生產人員17人(女工2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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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汪炎芬、彭儒春、張斯虎 |
時間 |
2022年10月8日-10月10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黃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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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粉塵100%、噪聲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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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呼塵檢測結果評價 對用人單位作業場所接觸呼塵崗位的粉塵濃度進行了連續三天的檢測,共對3個崗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用人單位接觸呼塵崗位的粉塵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聲檢測結果評價 對用人單位作業場所接觸噪聲的崗位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除中控室噪聲檢測結果不合格外,用人單位其他崗位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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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用人單位屬于第三條(制造業)、第十八款(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第二項(石膏、水泥制品及類似制品制造),屬于職業病危害風險嚴重的項目。通過上述計算得出用人單位綜合得分為85分,因此安慶市觀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 1、整改性建議 2)建議按照要求每年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3)加強工作現場管理,使用不產生揚塵的清掃工具及時清掃廠區道路和車間內地面的積塵,防止產生二次揚塵。 4)建議用人單位在控制室加裝排風裝置。 5)建議用人單位督促控制室操作工正確有效佩戴防噪聲耳塞。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及時安排上崗員工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員工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并留員工簽收證明存檔。按照要求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 7)應按照2022年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情況及檢測結果,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 1)主要負責人應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并取證; 2)用人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資料,并確保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落實到位; 3)繼續加強與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加強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宣傳,增強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將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實到日常工作監督管理中去。 4)按規定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在線監測、日常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計劃、記錄、報告齊全,且管理規范。 1)定期對設備和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確保其密封性和防護設施效果,完善維護檢修記錄。
加強接觸職業病有害因素作業工人的職業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個人防護意識,并督促其在進行操作時,能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且加強個人防護用品佩戴管理,保證防護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內,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并完善個人防護用品領用及登記記錄。 1)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未進行離崗檢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離崗員工離職時應要求職工簽收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并存檔。 2)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合同中載明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載明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補貼 。 3)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積極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進行一次職業危害病因素的檢測,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將定期檢測、評價結果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中,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告。 1)定期對員工進行急救援物品使用培訓,將應急救援物品操作規程張貼在醒目位置; 2)定期對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定期組織工人進行應急救援演練,并做好記錄,留存影像資料。
1)加強作業工人的職業衛生教育,普及衛生防護知識,增強自我防護意識,養成良好的職業衛生習慣,不在工作場所吸煙、進食; 2)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檢測項目應包括生產現場所有產生或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通過公告欄向職工公布,對不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工作場所,報告單位主管,并提出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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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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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