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職業衛生評價公示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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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龍河口水庫工程輸水管線的起點為龍河口水庫,終點為肥西縣磨墩水庫 |
聯系人 |
許楊 |
項目名稱 |
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龍河口引水工程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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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合肥市是安徽省省會,是全省政治、經濟、文化、信息、交通、金融和商貿中心,全國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皖江城市帶核心城市之一,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會會員城市,長三角副中心城市。截至2016年末,全市總面積11445.1km2(含巢湖水面770 km2),其中合肥市區城市建成區面積414km2;常住人口787萬人。2016年,合肥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6274.38億元,占全省26.0%。合肥市供水主要依托現有董鋪和大房郢水庫引上游淠河灌區水源保障城市,根據合肥市供水統計數據,截止2015年合肥市主城區城市管網集中供水量已經達到4.76億m3,其中淠河灌區水源供水量為3.37億m3,占總供水量的66.8%,近年來合肥市主城區供水年均增長率在6.7%左右,供水增長迅速,現有淠河灌區已經很難滿足合肥市對清潔水源的需求。根據安徽省及合肥市相關水資源規劃,合肥市是由多水源供給保障的城市,而龍河口引水工程則是滿足多水源供水的必要工程之一,鑒于合肥市在安徽省及區域中的重要地位,保障合肥市城市供水安全,開展龍河口引水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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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劉根、楊卿、黃煒 |
時間 |
2021.6.1-9.10 |
企業陪同人員 |
許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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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高溫、低溫、噪聲、工頻電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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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本評價報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等,通過文獻綜述法和檢查表分析法等調查分析和評價,對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龍河口引水工程項目的選址、總體布局、生產工藝、設備布局、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輔助用室的設置以及建成投產后,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和擬設置的防護設施可行性進行預評價,結論如下: ①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龍河口引水工程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高溫、低溫、噪聲、工頻電場。結合企業產品與生產工藝,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規定的要求,擬建項目歸類于G572陸地管道運輸,屬于職業病風險一般的建設項目。綜合企業使用的原輔材料及產品、生產工藝、風險評價等情況,綜合分析,擬建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②擬建項目的選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輔助用室等方面,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③擬建項目的總體布局、建筑衛生學基本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④擬建項目擬采取了防噪聲、防高溫等措施,在確保落實,并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可有效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⑤擬建項目擬采取的應急救援情況、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職業衛生專項經費概算等確保落實,并吸收本報告提出的補充措施后,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和職業衛生標準的要求。 綜上所述,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龍河口引水工程項目,如認真采納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與建議,在后期設計、施工和日常管理中加以落實,制定并落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確保試運行和正式投產后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的正常運行,則合肥供水集團龍河口引水工程建設管理局龍河口引水工程項目建成后,主要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預期濃度(強度)范圍和接觸水平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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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