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安慶市益民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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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慶市懷寧縣涼亭鄉涼亭社區 |
聯系人 |
姚五四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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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安慶市益民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安慶市懷寧縣涼亭鄉涼亭社區 經營范圍:混凝土空心砌塊、人行道磚、墻體保溫材料生產、銷售;石料破碎及銷售;石子、黃沙、石英砂、水泥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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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施騰龍、朱慶偉、錢立德 |
時間 |
2020年9月14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姚五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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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總粉塵、呼塵、噪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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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根據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大于10%,判斷粉塵為矽塵。 2)本次對生產場所空氣中總粉塵、呼吸性粉塵進行檢測,共設7個檢測點,一破站臺、原料堆場鏟車駕駛室檢測結果均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其余石料堆棚鏟車駕駛室、攪拌機、制磚機、叉車駕駛室、出磚區等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3)本次對生產場所中存在的噪聲進行檢測,共7個檢測點,其中一破站臺8小時等效聲級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其余原料堆場鏟車駕駛室、石料堆棚鏟車駕駛室、攪拌機、制磚機、叉車駕駛室、出磚區等的8小時等效聲級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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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應對一破站臺除塵設施、噴淋設施進行維護檢修,并及時清理灰塵,防止二次揚塵。原料堆棚鏟車駕駛室門窗工作時應及時關閉,并對門窗進行維修,防止灰塵進入駕駛室,導致粉塵超標。并為一破站臺操作人員佩戴防噪音耳塞, 2)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8]3號)的要求,督促其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3)應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2014年11月13日)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辦公區公布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生產區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4)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7)按照《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要求與評估》(DB34/T 2751-2016)進行職業健康基本工作評估,對不符合項目和基本符合項目進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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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