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
建設單位 (用人單位) |
桐城市宜春化工銷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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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鎮新渡村合安路西側 |
聯系人 |
江國高 |
項目名稱 |
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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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用人單位:桐城市宜春化工銷售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桐城市新渡鎮新渡村合安路西側 生產產品及產量:乙酸乙酯:54噸 甲苯:52.2噸 甲醇:31.6噸 乙酸正丙酯:35.2噸 二氯乙烷:50.4噸 乙酸正丁酯:35.2噸 2-丙醇:15.01噸 溶劑油:16.72噸 環己酮:18.05噸 正丁醇:7.29噸 甲基乙基酮:7.29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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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查、采樣、檢測專業人員名單 |
徐德強、鄭赟、鮑習超 |
時間 |
2020年6月14日 |
企業陪同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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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乙酸乙酯、乙酸丙酯、苯系物、乙酸丁酯、甲醇、二氯乙烷、正丁醇、溶劑汽油、環己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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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 檢測結果 |
1)本次對分裝點附近空氣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苯系物、乙酸丁酯、甲醇、二氯乙烷、正丁醇、溶劑汽油、環己酮和中轉倉庫附近空氣中乙酸乙酯、乙酸丙酯、苯系物、乙酸丁酯、甲醇、二氯乙烷、正丁醇、溶劑汽油、環己酮進行檢測,共設22個檢測點,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化學物質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2)本次對分裝點和倉庫噪聲進行檢測,共設2個檢測點,噪聲聲級強度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噪聲職業衛生接觸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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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與建議 |
1)為員工配備防毒口罩。 2)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告欄內容應包括: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完善職業衛生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內容應包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應按照《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5]124號)的要求,為作業工人發放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正佩戴情況,使個人防護用品切實的起到降低職業危害的作用。 5)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的要求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離崗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繼續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工人進行在崗職業健康檢查,動態觀察勞動者健康變化情況,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或勞動者的其它健康異常改變,及時對其進行診斷、治療和妥善處理。 6)加強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規范培訓記錄,以使員工了解本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及其防護措施,從而增強勞動者的防護意識,保護勞動者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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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無 |